关于录取通知书
  • 浏览:780 评论:3 人

  • 请注意: 
    港大已经把正式的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寄给获录取并接受录取之同学, 预计在2007年7月17日前能寄达有关同学在申请表上注明之地址。请同学在7月20日前把回执及留位费(港币15,000元)回款单之原件寄回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地址: 香港薄扶林道香港大学钮鲁诗楼9楼中国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