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取通知书
- deadcinderLV.团长
- 2017/6/5 0:20:19
请注意:
港大已经把正式的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寄给获录取并接受录取之同学, 预计在2007年7月17日前能寄达有关同学在申请表上注明之地址。请同学在7月20日前把回执及留位费(港币15,000元)回款单之原件寄回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地址: 香港薄扶林道香港大学钮鲁诗楼9楼中国事务处)。
- 北京源丰通国旅
- 2017/6/5 1:25:22
留位费汇款单的原件不是已经寄过去了吗
- 帆软软件
- 2017/6/5 4:41:33
呵呵,那就不用再寄了。
不过,好像袋子里还有别的东西要寄回的,回执原件?
- 柯单
- 2017/6/5 5:31:32
港大怎么搞的,一遍一遍寄,邮寄费很贵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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