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被香港高校录取的学生,内地高校将不再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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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认为,没交留位费的学生,只能算是预录取,不能定为录取。在2007年7月7日前未交留位费,即为放弃录取。内地高校还是要录这些学生。那些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很多会放弃的。不知教育部是怎样定义被香港高校录取的学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