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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3 6:59:45
香港大学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
英语笔试安排
日期:2006年6月17日 (星期六)
时间:上午10时至中午12时
地点:考场地点详列如下
申请编号前序字母:
(例如:BJ000000, SH000000 等) 考场地点
BJ 北京市 西城区 西黄城根北街甲2号 北京四中
CQ 重庆市 渝中区 上清寺 中山四路69号 求精中学
FJ 福州市 仓山区 上山路190号 福建省教育学院 首山校区
GD 广州市 中山六路 瑞兴新街7号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中山六路149号旁边巷口入约20米)
GX 南宁市 青山路5号 南宁市第叁中学
HA 海南省 海口市 琼山区 大路街 海南中学
HE 郑州市 文化路95号 河南农业大学 (考室位置有待公布)
HB 武汉市 武昌区 东湖路115号 武汉大学 医学部 (中南医院旁边,原湖北医科大学)
HN 长沙市 芙蓉中路356号 长沙理工大学 城南学院 (神农大酒店对面)
JS 南京市 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 逸夫馆
JX 南昌市 桃苑中路126号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
LN 渖阳市 皇姑区 黄河南大街89号 辽宁省实验中学
SX 西安市 咸甯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 (考室位置有待公布)
SD 济南市 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 东校区新校 八角楼(公共教室)
SH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 闵行校区 F楼 (东川路800号,奉浦大桥堍)
SC 成都市 宁夏街 树德里4号 树德中学 (老九中)
TJ 及 OD 天津市 河东区 六纬路84号 田庄中学
YN 及 GZ 昆明 如安街 昆明市第8中学
ZJ 杭州市 浙江大学 玉泉校区 (正门位於玉古路20号) 第七教学大楼
考生注意事项:
1. 英文笔试分为3部份:(一)阅读理解;(二)填空题;(叁)文章写作。合共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2. 考生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回答考卷,考场将会提供草稿纸。
3. 考生必须带备: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原件(如属应届高考生)及1张A4尺寸清晰印有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右上角须写上港大的申请编号及考生联系电话,监考员会在考试期间核对考生身份及收取其复印件。
4. 考生进入考场,除所需证件及黑色或蓝色签字笔与白色涂改液外,其他物品如移动电话、寻呼机等无线电通讯器材等一律禁止携带进场。
5. 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场,等候考场监考人员指示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按号入座。
6. 考生请按此键参阅考生守则。
7. 考生不得擅自转换考场,否则将被处分或取消其申请资格。
8. 如考生缺席考试,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9. 务请考生于2006年6月15日 (星期四),再次流览我处网站最新消息,查看其考场座位编号及各考场详细位置。
其他事项:
1. 英语笔试结束後,我校会按考生的英语笔试成绩及高考成绩进行筛选,以决定面试名单。
2. 高考成绩放榜後,考生须尽快发把其高考成绩传真至本处(00852-28584986/00852-22910451),并于成绩单上清楚写上其港大申请编号及姓名。我处同时会向各省市招生办提取考生的高考成绩,以作核实。如发现考生蓄意虚报资料,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 面试拟定於2006年7月1日至5日在内地省市举行。有关面试地点及考生名单,请於2006年6月26日後留意网站最新消息。
4. 为免延误本处处理考生成绩,请避免於2006年6月18日至25日来电查询。最新消息将於网站公布,敬请留意。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请以传真或电邮方式与我们联系,多谢合作。
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
2006年6月12日
2006年香港大学内地本科生入学英语笔试
考生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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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生凭《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原件(如属应届高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到达考场,必须按照规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原件放在考桌左上角的座位号旁。考生进入考场,除《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原件外,只可以带备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及白色涂改液。
2. 禁止携带其他物品如任何书籍、报纸、纸张、移动电话、寻呼机等无线电通讯器材等。
3. 考生得到试题後,必须在开考前点算试题的张数、检查试题是否漏印、字迹不清或破损。在得到答题卷後,应先将自己的姓名,香港大学发予的申请编号和身分证号码,工整地填写在答题卷右上方。不准在规定以外的位置写上自己的名字、考号或其他记号。监考人员表示可以开始作答考卷後,方能开始答题。
4. 考生答卷时,只能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卷中每道题目对应的答题框内,不能回答在答题框外或草稿纸上。
5. 考生于考场内须要保持肃静、不准抽烟、不准说话。考生应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
6.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不准向其他考生作暗示,不准偷看、夹带、****,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题卷。
7. 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在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前提下(如试题列印模糊、试题分发错误或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走近後才提问。
8. 开考後考生不能擅自离开考场,如需要使用卫生间,可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後并由监考人员陪同前往,同时考生严禁带同任何通讯设备等前往,一经发现,其考生资格即被取消;若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考试,可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後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後不准返回考场,也不准在场外逗留或喧哗。考试结束前半个小时内(上午11:30-中午12:00)考生不能离开考场。
9. 监考人员发出考试终止信号後,考生立即停笔,按试题和答题卷的前後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查收。得到监考人员示意後,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0. 考生不准将试题、答题卷及所有校方提供的纸张带出考场。
备注:* 《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必须为一张白色A4尺寸纸张,纸张必须清晰显示(1)身份证正面;(2)高考准考证;(3)考生的中文及拼音名字;(4)香港大学发出的申请编号及(5)考生的联系电话号??
来源:
http://www.hku.hk/chinaaff/under_graduate_degree/gb/index
http://www.hku.hk/chinaaff/under_graduate_degree/gb/written_test/rul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