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enix
2017/11/27 6:51:01
千古真理,女人难养,孔子说的。养得起养,养不起不要养。一个男人既然决定要养女人了,那就应该好好养,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因而,一个女人花自己男人的钱,就如老子花儿子的钱一样,天经地义。这是普遍的道理,反映在陆小曼身上就是,如果你徐志摩养不起她,何必当初要娶她呢?天下想养她的男人多的是,没有一个不是比你徐志摩更有钱,她选择了你,那是看得起你,她花你的钱,那是你的光荣。好在徐志摩并没有后悔,差得只是底子和能力。后悔的倒是大众,仿佛陆小曼大把大把用的是他们的钱一样。有这样心理的,要么是那种小气的没用的男人,要么就是出于一个女人的自卑或虚伪之心,妒忌陆小曼。 徐志摩死后,世俗对陆小曼的偏见甚大,但陆小曼身边的那些男性朋友———他们也是徐志摩的朋友,对陆小曼怨则怨,却依然愿意帮助她,从物质上救济她。远在欧洲的刘海粟时时给她寄来她最喜欢的法国衣饰和礼品,甚至连怕老婆的胡适也充满爱怜地说道,来北京吧,小曼,我会照顾你的。小曼并没有去北京,而是留在了上海,因为在上海,有一名叫翁瑞午的世家子弟愿意养她。她没有看错人,那翁瑞午一养便养了她三十三年,直到最后也倾家荡产,即便如此,还会冒着风寒亲自上街排队给小曼买她喜欢吃的高级点心,其时,美人早已年老色衰,但男人依然是痴心不改,或说义重如山。翁去世的时候,放心不下陆小曼,还召来朋友,希望他们能在以后的日子里替他好好照顾她。要命的是,陆小曼并非是翁瑞午的妻子。 这些男人,包括徐志摩,还有陆小曼的第一个男人王赓,他们并不是傻瓜。他们之所以要这样,用张爱玲的话说,那是因为懂得,所以珍惜。在他们眼里,陆小曼无疑是上帝赐予男人世界的,一个不见的是最好但一定是最美最值钱的礼物。如不能好好呵护,不光对不住自己,同样也对不住上帝和天下所有的男人。 陆小曼是天珍。自小养尊处优,生性聪明,温柔,妩媚,娇气,和林黛玉一样,体弱多病,遭人怜爱。她花钱如流水,不是因为她喜欢钱,而是她根本不在乎钱,她甚至不大懂得钱。她的一生从来没有工作过,小的时候由父母养着,成年后男人养着,老了,解放了,陈毅发现了她,让她去做上海文史馆馆员,有国家养着,但她不愿去上班,每天庸懒地靠在床上闲读《红楼》,还特喜欢看小人书连环画,可爱的不得了。她能诗善画,才华出众,却也不想着要去换几个钱,而宁可接受来自男人的救济。在她看来,仿佛女人生来就不该赚钱而只是花钱的。 在和徐志摩一起的日子里,陆小曼每个月的开销不少于500大洋,相当于现在2万元人民币,还觉得不够。她喜欢购物,喜欢一边抽着鸦片一边谈情说爱,喜欢到外面吃时尚大餐,然后酒足饭饱去唱唱小曲。钱哪里来?她不管,也不去想,徐志摩会去解决。逼得徐志摩不得不拼命赚钱,最多的时候在上海4所学校上课,可怜的诗人甚至还学会了拎着皮包做房产中介。也许有人会同情,但如此人生未必不是一种刺激。 陆小曼也说要改变自己,但被男人宠惯了的性情,想改也改不了,改了,便不再是她自己了。徐志摩死后,胡适劝她振作起来,努力工作养活自己,陆小曼回他说,没钱,你叫我如何工作?这就是陆小曼的逻辑。徐志摩的家人提出,只要陆小曼愿意好好做人,他们愿意每月贴她200大洋。陆小曼拒绝了,她不需要,也不稀罕这样的钱,如果她真在乎这钱,当初就不会和王赓离婚了,也就不会和徐志摩结婚了,这是她的性情。最后,她还是选择了有妇之夫翁瑞午,她还是喜欢用男人的钱,那是一个女人的天经地义。她告诉翁瑞午,不要指望我会爱上你。翁瑞午自然明白,光荣的责任就此落在了他的身上。 1. 把两个女人放在一起比较,总是一件残酷的事情,更何况一个是陆小曼,一个是林徽因。如果陆小曼知道了,想必也会说的:请不要再提起这个女人了。不提,是因为恨。陆小曼没有理由不去恨林徽因。但对林徽因来说,被另外一个女人恨着,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林徽因不会说,她从来都不会去评价陆小曼。这既是一种姿态,也是她的聪明。她知道怎么说都是错,不说最好,陆小曼可不是冰心。 2.无论是陆小曼还是林徽因,她们都是离不开男人的女人。陆小曼要的是爱与呵护,而林徽因要的则是男人的目光和喝彩。陆小曼胜在天性,林徽因则更懂得经营。 3. 偏爱陆小曼的人,如我,通常是因为陆小曼的真,但我更着迷于她真实性情下的那股既勇敢又庸懒的颓废劲,靡靡至极,一如《日出》中的陈白露。而对喜欢林徽因的人来说,之所以喜欢,那是因为她的完美。但这完美在很多人看来或多或少有点假,与陆小曼相比,林徽因确实虚了一些。不过,我想说,虽然我也不喜欢她的假,但,一个女人虚伪一点总也是可以原谅的,只要她自己觉得不累就可以了。 4. 林徽因很聪明,但并不能算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文学上的表现未必有陆小曼的画更能体现一个女子的才华,如果钱能衡量的话,可以说,林徽因全部的诗歌不敌陆小曼的一幅画。林徽因很清,但也无韵。